揭开逍遥镇胡辣汤 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背后的秘密 快餐巨头大洗牌?

近日,河南洛阳、四川成都等地水果商户因“库尔勒香梨”商标纠纷再次引发舆论热议,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之前“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引起的商标维权风波。

不光被维权的商户们郁闷,就连广大消费者也开始吃瓜, 不少人戏称按照这个趋势下去,兰州拉面、沙县小吃、成都美食……这些快餐巨头们估计要全军覆没了。

其实总结下来,这些事件核心的问题其实就是“地名+商品”的商标该如何使用才算合法。虽然“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看似都是关于商标的使用,但其实注册商标类型的不同,其对应的法律规定也有所不同。

针对“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两起商标侵权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同时,“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所以“逍遥镇胡辣汤”作为普通商标,无权对外收取“会费”只能收取商标许可费。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其商标注册人可以向潼关特定区域内自愿加入该协会的成员收取一定会费。但本次事件中,商标注册人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向潼关地区以外他人收取加盟费、会费则无依据。

在“陕西潼关肉夹馍”事件中,对于外地餐饮店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门店招牌的,只要其属于正当使用,与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分,未造成消费者认识混淆的,外地餐饮店不承担侵权责任。在知蝉网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看来,这两个案子都是权利人未能知晓自身权利,而进行了简单粗暴的维权方式,最终导致了他人合法权利损害,并对自身商标价值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此,知蝉网的知识产权团队提醒,在日常中可以通过查询商标申请人的方式进行区分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如果商标申请人是某一组织、协会,就要详细查询是否是集体商标;如果商标申请人是自然人、普通法人,则一般来说应该是普通商标。”一个好的品牌需要商品在市场和消费者端养成长期的良好口碑。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想要注册商标很容易,但要做成品牌并非一日之功。

品牌是一家企业的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与核心竞争力之一。商标权的权利人合理维权,无可厚非。实际上,随着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商标权人合理维权的行为是必须支持的,但权利人首先要对自己的权利有清晰的认知,对维权行为要端正目的。维权是为了保护品牌不被侵权,是为了保护无形资产。维权必须按照法律的依据,方式上也应该尽量采取大众认可的手段。这既是为了维护商标注册者、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广大商户在类似事件中再次被误伤。